吴璇南方日报黄颖川张融昨日获悉,广东省**3月11日印发《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后,省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下降幅度超过20%,与职工平均薪酬差距将缩小到6.5倍左右。有省属企业负责人表示,按照实施方案,如绩效较差乃至不及格,则总薪酬下降幅度可能达到50%。
据了解,广东省是全国*个通过***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的审批、**发布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省份。实施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度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兑付参照方案精神在2015年操作落实。
从实施方案看,此次改革后,省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同时明确发生经营性亏损的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年度考核评价系数*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省***相关负责人透露,经过几年努力,省属企业**人员平均薪酬与职工平均薪酬的差距已逐渐缩小,倍数从12.8倍降到9.3倍。通过这次薪酬改革,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和职工的薪酬差距将进一步缩小,据初步测算,薪酬制度改革后,负责人薪酬下降超过20%,与职工平均薪酬差距将缩小到6.5倍左右。
谁是“负责人”
省***监管和其他党委、**部门监管的所有省属企业,由组织任命管理的企业**班子成员,包括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及其他副职负责人;同时还明确高校、集体类企业要参照《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