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吃饭的风俗忌讳

2014-06-13来源 : 互联网

某年某月某日,小车仔请做航运的大**到广州酒家食饭,全身打理得“身光颈靓”。小车仔兴致勃勃地点了七道菜,大**面色立刻大转,乌云密布。大**口沫横飞地骂道:“我们广州人是很忌讳请客吃饭点七个菜,这叫‘食七’,只有在办丧事时才上七个菜。”大**怒气冲冲,扔下筷子往外跑!小车仔立刻恍然大悟,拉住大**,并且多点上一个菜。吃饭过程中,大**虎视眈眈,桌面上某条鱼的一边已经被吃光光,小车仔便用筷子小心翼翼地把鱼翻过来吃。此刻,大**又再次暴怒:“跟我吃饭你居然把鱼翻了,那我还怎么做生意啊?!”原来,在广州,跟渔家、船员和司机这三种人吃饭,是不能把鱼翻过来的。小车仔立刻明白,连连道歉。幸好,吃上广州如此美味的饭菜,大**的气大概也消得七七八八了,他放了筷子,背靠在椅子上准备抽烟,小车仔随口问道:“您吃完啦?”孰料,**这次疯了:“哪有你这么讲话的?今天是冬至,你却说我‘吃完啦!’”原来,广州人很忌讳别人说他“吃完了”,通常说“吃饱了”,没吃完,因为这意味着这是*后一餐了,还有一辈子饭要吃呢。就这样,小车仔就被炒鱿鱼(解雇的意思)了,于是到这里和大家讲故事。

既然广州的饮食如此丰富,定必还有相当的文化习俗和禁忌。除了跟船员、渔民、司机吃饭不可翻鱼,不可以点七道菜,切忌对别人说:“你吃完啦?”,还有请客上鱼时忌把把鱼脊对着主客,筷子不能直插在饭上;不能用筷子敲打碗碟……

一般而论,把鱼腹对着主客主要是因为鱼腹刺少,腴嫩味美。不过,这其实也有个典故。春秋时,吴公子光(即吴王阖闾)欲杀王僚自立,伍子胥把刺客专诸**给公子光,但专诸平时无机会接近吴王僚。得悉僚爱吃炙鱼,专诸就去拜太和公为师。炙鱼手艺学成后,专诸乘公子光请吴王僚到家里吃饭之机,做好一条整鱼,藏匕*于鱼腹,在上菜时,取出匕*,刺死了吴王僚,专诸也被吴王僚的侍卫杀死。自此,凡宴宾客,都需把鱼腹对着主客,以示善意。

筵席中暂时停餐,可以把筷子直搁在碟子或者调羹上。如果将筷子横搁在碟子上,那是表示酒醉饭饱**进膳了。这种横筷的礼仪,我国在古代已经有了,也不单纯在广州有这种习俗。横筷礼一般用于平辈或比较熟悉的朋友之间。小辈为了表示对长者的尊敬,必须等长者先横筷后才可跟着这么做。据史载,宋代有个唐肃在陪皇帝进膳时,因先横筷而犯了大不敬的罪,结果被发配边境。现在人们用膳时,即使先吃完了,也不立即收拾碗筷,等全桌用膳毕再一起收拾,可以说是古代横筷礼仪的延续,表示“人不陪君筷陪君”。还有在用餐前或用餐时,将筷子长短不齐地放在桌子上,也被认为不吉利。这叫“三长两短”,代表“死亡”。因为用来装死人的棺材是由前后两块短木板,两旁加底部三块长木板组成,正好三长两短。

另外,广州人很忌讳吃饭时用筷子敲打碗盆。逢到家里请客吃饭时,尤其不可将筷子胡乱地敲打碗盆。不少人认为只有乞丐讨食时才会用筷子敲打碗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说法与古代“蛊毒”传说有关。相传蛊是一种人工培养的毒虫,人将百虫放进坛里,经过多年后打开看时,必定有一个虫子把其他的虫子都吃光,这个胜利者就叫“蛊”。用蛊的粉末放在食物里毒害他人时,就要在下毒时边念咒语边敲打碗盆,以便使蛊起作用。所以,用筷子敲打碗盆就犯忌讳。

还有跟外省“鸡不献头,鸭不献尾”的饮食礼仪不同,在广州的酒店,出菜时,如果是一道切碎后仍搭成鸡的形状的白切鸡,服务员必须把鸡头对着主客,以示尊敬。而主客在动筷时一般也会把鸡头稍稍拨偏,以示谦逊。除此之外,上整条鱼时,应将鱼腹而不是鱼脊朝向主宾,以示尊重。

吃完饭之后不可以说“好饱”、“饱死啦”之类的话,在广州,很多老人家通常都认为:“呻饥莫呻饱!(抱怨饥饿却不可抱怨饱)”。筷子掉地上要讲“筷落(粤语与“快乐”同音)”,打碎了碗要讲“落地开花富贵荣华”……如此之多的风俗和禁忌,在现在多年轻人却已经不讲究,可是在正式场合还是需要唤醒对这堆东西的记忆,这不仅仅体现了餐桌上的优雅礼仪,更是本土民族文化的追随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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