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不利民营企业信心 吴敬琏等专家呼吁重审

2014-11-02来源 : 互联网

顾雏军案件是新中国历史上*重要的经济事件之一,至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尚未解决。2008年,顾雏军因犯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但吴敬琏等**学者认为,顾雏军案应该重审,以此重新谁来民营企业的信心。

在近期召开的顾雏军事件与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包括袁绪程、胡德平、陈有西、周放生、张文魁、张剑荆、保育钧、赵晓、任玉岭、张曙光等学界数十位**学者出席了座谈会,对顾雏军案和如何保护民营资本的合法权益发表了看法。各位**均表示该案件应该重审,而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亦表示重申该案有利于梳理民营企业信心。

对于过去十年中出现的国进民退和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国企改制中被判刑等问题,包括*为典型的“顾雏军案”,吴敬琏认为应该重新审视,以重树民营企业家信心。

“你让民营企业来入股,这些问题的是非功过如何不能弄清楚,怎么可能让大家重树信心呢?”吴敬琏表示。

始于2005年7月,终于2008年1月的顾雏军案件,是新中国历史上*重要的经济事件之一。该案的意义不仅仅限于案件涉及主体的本身,同时也被认为是“国进民退”开始的标志。

顾雏军事件后,相继发生了陕西私人油田国有化,山西煤矿重组事件,也相继出现龚家龙、兰世立、李纯、曾成杰等有争议的民营企业家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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