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中国房价太高不合理 开征房产税应考虑房价收入比

2014-11-02来源 : 互联网

4月14日,**党校**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教授在武汉干部教育“名家讲坛”为武汉党政干部进行了演讲。周天勇教授在演讲中表示,目前中国房价太高,房价收入比亦高得不合理,房产税的开征应考虑房价收入比,区分消费型房产与投资型房产,以**人们买得起房,住得起房。

在演讲中,周天勇教授引用数据称,2014年2月,全国100个城市的新建住宅均价为10960元/平方米,但是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26955元,这意味着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买不起3平米房子。周天勇教授认为,根据**合理房价收入比,中国的合理房价应为4493元。

周天勇教授认为,房价收入比在国外许多国家约为3-5,而依照中国目前房价,8-9年可买一套130平方米家庭住房,“一些农民工的房价收入比更高,达到14-15。”,在消费经济意义而言属破产,“因为这意味着,没有其他资金很难有能力买房。”因此,周天勇教授表示,“在中国城镇,应当按照合理房价收入比的房屋价值征税,才能为居民接受。”

“开征房产税一定要区分消费型房产和投资型房产。”他认为,消费型房产即使价格趋高,但居民只有一套并居住使用时,并不能变现为市价水平的价值性**。“只有将住房出售、出租,或者持多套住房时,才能表现为价值性质的**。”周天勇建议,消费型房产按老百姓能承受的合理价格征税,如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可买一套房,那么就按5年的收入总和征房地产税。如是投资型房产,就按照市价征收。

上月,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称,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已失败。但周天勇认为,应尽快开征房产税,但要用房产税或者房产交易税来替代土地出让金,把土地出让金废除,从而避免地方**的卖地和房地产化冲动。“土地出让金是不可持续的,房产税是持续的,二者征收对象不同。”

他强调,逐步开征房地产税的同时,一定要废除土地出让金,不能两头都收。“开征房地产税后,要对过去收得较高的土地出让金进行退税,并对低收入的人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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